保险服务

e无忧
泰康重疾保

70种重疾+10种轻症,最高保额24万
适用人群:30天(不含)- 50周岁(含)

53 年起

e无忧-泰康重疾保
重大疾病保险金 白血病、癌症、急性心肌梗塞、尿毒症、严重III度烧伤等70种重大疾病,一经确诊,立即赔付(70种重大疾病描述详见重疾条款)
轻症保险金 【轻症疾病】指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的下列疾病: (一)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者恶性病变 (二)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三) 轻微脑中风后遗症: (四)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五)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六) 视力严重受损(三周岁始理赔) (七) 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 (八)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九) 较小面积Ⅲ度烧伤 (十) 轻度颅脑手术 详见条款。
保障期限
基础款
10万
2万
1年
53
白银款
20万
4万
1年
106

基础款
本人
应付保费 53 查看保费全表
请阅读并同意 《投保须知》 《保险条款》《健康告知》

健康告知请认真阅读健康告知,如不满足投保条件,请拨打95522-3客服电话 关闭

通用部分:

1、被保险人过去1年内未发现健康检查异常(如血液、超声、镜像检查、内镜、病理检查等,包括肿瘤标志物的血液检查、针对肿瘤、肿块、囊肿、增生或新生物的超声波、X线、CT、核磁共振、任何活检),过去2年内未曾因病(非意外事故)导致连续服药、接受治疗超过30天,有住院或被要求进一步检查、手术或住院治疗;

2、被保险人未曾在投保其他保险公司人身保险或健康保险时,被拒绝投保、延期、加费或附加相关条件承保?

3、被保险人未患有、过往患有或者被怀疑患有下列疾病:

3.1、循环及呼吸系统疾病:2级或以上高血压(收缩压大于160mmHg,舒张压大于100mmHg);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脏瓣膜病、主动脉疾病、心律失常、心力衰竭;椎基底动脉疾病、静脉曲张、外周动脉血管疾病;肺纤维化、支气管扩张、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哮喘、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栓塞等;

3.2、消化及泌尿系统疾病:乙型肝炎、肝硬化、肝炎病毒携带者、慢性胃炎、消化道溃疡、消化道出血、胰腺疾病、肠息肉、直肠炎、结肠炎、便血或黑便;肾功能不全、尿毒症、肾炎、肾病综合征、肾囊肿、血尿、蛋白尿;

3.3、内分泌及免疫系统疾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肾上腺疾病、脑垂体异常等;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疾病、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症、强直性脊柱炎、紫癜症;

3.4、血液及五官科疾病:痛风、血友病、淋巴瘤、重型再障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疾病、中耳炎、失明、失聪、失语;

3.5、肌肉、骨骼及神经系统疾病: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腰肌劳损;帕金森氏病、癫痫、脊髓病变、帕金森病、慢性酒精中毒;

3.6、癌症、良/恶性肿瘤、原位癌、癌前病变、精神疾病、智力障碍、肢体缺损、艾滋病或HIV感染、疝、痔、结石、结节、包块、肿物、息肉、囊肿、黑痣增大;

3.7、最近2年内未发生:反复头痛、晕厥、抽搐、胸痛、紫绀、长期持续反复发热、进食哽噎或吞咽困难、气急、咯血、呕血、反复牙龈出血或鼻衄、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点、反复呕吐、肝区不适、甲状腺结节、淋巴结肿大、浮肿、长期腹痛、腹水、消瘦(体重在3个月内下降超过5公斤)、阴道不规则出血(女性适用);

4、被保险人不存在下列任何一项:

4.1、瘫痪或植物人状态;

4.2、成瘾性药物、毒品中毒史、使用镇静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4.3、曾因饮酒、吸烟过度接受治疗;

4.4、患有职业病。

5、被保险人在其它保险公司正在投保或者已经生效的重疾保险累计保额未大于50万元。

成年女性部分:

1.被保险人未在妊娠期;未患有妊娠高血压、糖尿病;未曾因异常妊娠反应住院治疗或手术;

2.被保险人未曾患异位妊娠;未曾被医生或体检医师告知过被保险人有盆腔炎症、乳腺结节、乳腺增生、乳腺纤维腺瘤、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内膜增生、卵巢囊肿、宫颈炎、宫颈纳囊、宫颈不典型增生。

未成年人部分:

1、被保险人不存在出生孕周小于37周或出生体重低于2公斤;

2、被保险人不属于早产、难产、过期产;未曾有窒息、呼吸窘迫或缺氧史;未发生青紫婴儿、智能低下、唐氏综合症;未曾患有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或畸形;不存在体重不增或增长缓慢。

声明:本人确认以上健康告知内容属实,如有隐瞒或不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保险公司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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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示例

理赔服务

理赔流程

  • 【泰康在线保险】微信公众号→“我的服务”→“我要理赔”→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理赔影印件

  • 泰康在线APP→“我的”→“理赔申请”→“我要理赔”→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理赔影印件

  • 24小时内受理,初步核实保险责任及申请资料

  • 根据微信或短信提示邮寄理赔单证原件

  • 核赔人员通过,确定理赔金额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理赔资料

  •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 (2)保险合同凭据;

  • (3)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4)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5)由医院专科医生出具的被保险人疾病诊断证明书以及由医院出具的与该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

  •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 (7)重大疾病/轻症疾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 (8)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 (9) 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 如有疑问,请拨打95522-3咨询详情。

不能理赔的情况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罹患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但符合本合同“输血原因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及“职业原因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

  •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罹患本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 (二)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三)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 (四)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

  • 机动车;

  • (五)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

  • (六)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 (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 (八)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详细内容请以条款约定为准。

常见问题

  • Q :    本产品是否有犹豫期?

    A :    本产品没有犹豫期,您投保成功并次日生效后,如果退保的话会扣除部分手续费。如果当天投保并当天退保,则全额退还保费。(本产品次日生效,当天属于生效之前)

  • Q :    电子保单靠谱么?

    A :    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Q :    本产品所保障的疾病是否按保额的100%赔付?

    A :    本产品所承保的70种重大疾病和10种轻症,均是确诊即可按照合同规定获得赔付,100%赔付。疾病详情描述,详见条款 。

  • Q :    如果发生保险事故,需如何理赔?

    A :    发生保险事故后,请您拨打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22-3 报案,也可登录泰康在线网上报案,办理理赔手续,泰康在线的保单可以全国通赔。

  • Q :   什么是责任免除?

    A :    责任免除又叫除外责任,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是对保险责任的限制。具体免责事项,详见条款。

  • Q :    已经有社保,为什么还有必要买重疾保险?

    A :    与社保报销医疗费的方式不同,重疾保险是一个专门针对重大疾病的保障,一旦确诊,即可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赔付,无需提供任何发票。

  • Q :    投保本产品需要体检吗?

    A :    本着诚信的原则,本产品无需体检,但您需如实填写健康告知,健康告知通过后即可快速完成投保。

  • Q :    续保无等待期的含义是什么?

    A :    经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续保申请,并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收取保险费后,续保合同生效,续保合同具体的生效日以保险人另行签发的保险单的日期为准。上述为同一被保险人的续保合同无等待期。如本保险产品统一停售,则保险人不再接受投保人投保申请。

  • Q :    本产品的重疾和轻症有理赔顺序吗?

    A :    如果先后罹患合同中规定的不同种类的重疾和轻症,没有理赔顺序;如果是同一种疾病,根据合同中定义的重疾和轻症的严重程度来进行界定,并获得赔付。

  • Q :    已经理赔过还能续保么?

    A :    无论是重疾还是轻症,只要理赔过第二年就不能进行续保;

  • Q :    对于确诊重大疾病的医院有要求吗?

    A :    需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合格或者二级合格以上的医院,不包括以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者类似功能为主要功能的医疗机构。

  • Q :    投保成功后,如何查询保单?

    A :    1. 如果您是注册后投保,可登陆泰康在线或者关注‘泰康在线保险’微信公众号,在您的e站到家保单服务中查询;
    2. 如果您是直接投保,会短信提醒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您可根据提示进行操作,查询保单。

  • Q :   可以同时给家庭成员投保么?

    A :   一个订单可以实现给自己、父母、子女、配偶同时投保,一次支付全部搞定,同时每个人都有自己专属的保单。

  • Q :   保单到期该如何续保?

    A :    产品未停售的情况下,保单到期前15天、30天,我司会发短信提醒,您可以点击链接,届时经我司审核如您符合续保条件则可完成续保。

  • Q :    什么是等待期? 为什要设置等待期?

    A :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在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逆选择,即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获利的行为,本产品等待期是90天。

  •    更多问题,请详询95522-3了解!

本产品适用的保险条款及报备文件编号和注册号:

  • 个人重大疾病保险(H款)条款,C00019932612020033129421;轻症疾病保险(C款),C00019932612020033129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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