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服务

泰康境内旅行险

7天11元起,涵盖意外医疗、紧急救援、救护车费用等多项保障
适用人群:30天(含)-80周岁(含)

11 年起

e畅行-境内旅行险
e畅行-境内旅行险

保险期间:1~31天 适用人群:30天~80周岁 支持多人投保:一次最多可为10人投保

合计1
0-9岁 1人
10-17岁 0人
18-80岁 0人
18-80岁 0人
合计保费 11 查看保费全表
请阅读并同意 《投保须知》 《特别约定》 《保险条款》
保障计划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含第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含第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述伤残项目,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及该《伤残评定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被保险人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伤残评定标准》中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因在中国境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在医院接受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医疗免赔额后,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医疗赔偿比例向被保险人赔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自驾车意外身故/伤残 被保险人作为搭乘者乘坐私家车并在交通工具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被保险人作为驾驶者驾驶私家车发生的保险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载明的相应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作为搭乘者乘坐私家车并在交通工具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被保险人作为驾驶者驾驶私家车发生的保险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含第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述伤残项目,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及该《伤残评定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被保险人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伤残评定标准》中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伤残 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载明的相应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含第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述伤残项目,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及该《伤残评定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被保险人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伤残评定标准》中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飞机意外身故/伤残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飞机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伤残的,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按伤残等级评定结果所对应该《伤残评定标准》中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附加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进行跳伞、潜水、攀岩、探险活动等高风险运动或活动的过程中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保险人将参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金给付责任。
附加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保险 在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实际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救护车费用,保险人在扣除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赔偿比例赔偿救护车费用保险金,赔偿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儿童款
10万
1万
10万
10万
100万
/
1000
11 /人
少年款
30万
1万
20万
20万
100万
/
1000
17 /人
成人全面款
50万
1万
30万
30万
100万
20万
1000
35 /人
成人基本款
50万
1万
/
30万
100万
/
1000
16 /人

  • 产品详情

  • 理赔示例

  • 理赔指南

  • 常见问题

理赔示例

理赔指南

理赔流程

  • 95522-3电话报案发送理赔资料至tklp@taikanglife.com

  • 24小时内受理,初步核实保险责任及申请资料

  • 根据微信或短信提示邮寄理赔单证原件

  • 核赔人员通过,确定理赔金额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理赔资料

理赔资料意外/疾病医疗意外身故意外伤残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 受益人银行账户 (银行卡)照片或复印件;
5.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病理报告、出入院记录及医疗费用收据、发票等;
6. 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了补偿,则须提供从其他途径报销的凭证(保险人留存其原件)
7.转院治疗者须提供转出医院的转院证明;
8.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9.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10.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者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者身体伤残程度评定书;
11.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保险金,并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不能理赔的情况

  •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

  •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 (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放射性污染;

  • (七)恐怖袭击;

  • (八)被保险人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九)被保险人从事跳伞、滑翔、赛马、马术表演、赛车、拳击等高风险运动或活动;

  • (十)被保险人参加任何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或设有奖金、报酬的体育活动;

  • (十一)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 (十二)被保险人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经保险事故发生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交通工具。

  •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一)战争(无论宣战与否)、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 (二)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 (三)被保险人醉酒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期间;

  • (四)被保险人因受当地司法当局拘禁或被判入狱期间。

  • 交通意外伤害

  •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二)被保险人离开合同约定的交通工具期间发生的事故;

  • (三)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四)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 (五)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放射性污染;

  • (八)恐怖袭击;

  • (九)被保险人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十)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 (十一)被保险人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关于安全驾驶或者承运部门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 (十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

  • (十三)被保险人醉酒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 其他任何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 意外伤害医疗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一)在中国境外的国家或者地区接受治疗;

  • (二)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

  • (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 (四)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 (五)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美容、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牙齿治疗、安装假肢、非意外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

  •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 (七)被保险人挑衅或者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

  • (八)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等放射性污染;

  • (九)恐怖袭击;

  • (十)被保险人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十一)被保险人从事跳伞、滑翔、赛马、马术表演、赛车、拳击等高风险运动或活动;

  • (十二)被保险人参加任何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或设有奖金、报酬的体育活动;

  • (十三)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 (十四)被保险人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经保险事故发生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交通工具;

  • (十五)被保险人因接受检查、麻醉、整容手术及其它内外科手术、药物治疗等导致的意外。

  •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发生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

  • (一)战争(无论宣战与否)、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 (二)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 (三)被保险人醉酒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期间;

  • (四)被保险人因受当地司法当局拘禁或被判入狱期间;

  • (五)被保险人无有效操作证操作施工设备期间;

  • (六)被保险人作为职业运动员在参加训练或比赛期间;

  • (七)被保险人作为军人(含特种兵)、警务人员(含防暴警察)在训练或执行公务期间;

  • (八)被保险人从事本附加合同内列明高危工种和职业所对应的工作或活动期间。

  • 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

  • 下列费用或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支出救护车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 (一)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救护车费用;

  • (二)医生诊疗费、医药费、担架费和转院时发生的费用;

  • (三)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

  • (四)主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免除事项均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 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

  • 因下列原因造成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一)被保险人参加赛马、赛车、拳击、摔跤等任何比赛或竞技性活动,或进行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特技表演;

  • (二)被保险人违反相关的高风险运动设施管理方的安全管理规定。

常见问题

  • Q: 什么是意外?

    A: 意外是指外来的、非疾病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因素导致的伤害,比如交通事故、猫抓狗咬、台风暴雨等。

  • Q: 这款产品中的各项责任是累计赔付的吗?

    A: 是的。比如发生飞机意外,可赔付100万(飞机意外身故)+50万(一般意外)=150万元,其他各项责任以此类推。

  • Q: 这款产品保境外发生的意外吗?

    A: 不保。本产品为境内旅行险,如需境外旅行保险,可以选择我公司境外旅行相关产品。

  • Q:这款产品能否多人投保?

    A: 可以。本产品支持多人购买,最多可为30人购买。

  • Q: 网约车都包括哪些?

    A: 网约车平台包括:滴滴出行、嘀嗒出行、快狗打车、神州专车、易到用车、首汽约车、曹操专车。

  • Q:急性病属于理赔范围吗?

    A:不属于。本产品不含急性病导致的医疗费用。

  • Q:猝死属于理赔范围吗?

    A: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者身故。猝死、自杀以及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伤害。

  • Q: 如果需要住院治疗,治疗的医院有要求吗?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不含特需病房、外宾病房或其他不属于社会保险医疗报销范围内的高级病房)。

  • Q: 免赔额是什么?

    A: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公司不赔偿的金额,在免赔额以上,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如意外医疗免赔额是100元,即100元以上的部分保险公司会按规定进行赔付。

  • Q: 可以购买多份吗?

    A: 在同一保障期间内,本产品同一被保险人仅限购买一份。

本产品适用的保险条款及报备文件编号和注册号:

  •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C00019932312018030800391(泰康在线)(备-普通意外保险)【2018】(主) 024号;

  • 交通意外伤害保险C00019932312018022501261(泰康在线)(备-普通意外保险)【2018】(主) 001号;

  •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C00019932522018082706192;

  • 附加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保险C00019932522018030800401(泰康在线)(备-医疗保险)【2018】(附) 015号;

  • 附加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C000199323220181016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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